前提:如果先舉辦訂婚儀式的話
條件:
一、獨立包廂、場地(不希望與人共用或被其他人干擾)
二、交通便利為主
三、希望能有單獨舉行儀式的場地,結束之後吃飯,意即吃飯和儀式的場地能有區隔
四、新娘休息室
晶華酒店 3F晶華軒 02-2523-8000 中山北路二段41號
六福皇宮 B1留園 02-8770-6565 南京東路三段133號
六福皇宮 B2頤園 02-8770-6565 南京東路三段133號
君悅(原凱悅) 3F 鳳鳴廳 02-2720-1234 松壽路2號
君悅(原凱悅) 1F 君寓二 02-2720-1234 松壽路2號
亞太會館 B1 十分春-錦園 02-8780-5168 松高路68號
麗庭莊園 A、B廳
徐州路二號庭園會館 四樓宴會廳(最低16桌) 02-2392-8888 徐州路2號
世貿三三 34樓國譽廳(最多10桌,超過則太過擁擠) 02-2723-2939 ext6 基隆路一段333號33-34樓
民權晶宴會館 601劇場 (最多10桌)基本消費10萬
602劇場 (最多18桌)基本消費20萬 02-8773-4567 民權東路三段2號1樓
台北彭園 5樓 貴賓廳 (最低13桌) 02-2528-8122 宴會行銷分機:2 忠孝東路五段297號5、6樓
以上,純記錄,僅供日後參考。